北京7月1日起国三重型车无法销售和上牌

法制晚报 佚名 2013-06-19 10:10:55

(记者 白冰)7月1日起,国三重型车将在京无法销售和上牌。

今天上午,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下个月,北京将实施重型汽油车和重型柴油车的两项国四排放标准。

所谓重型车,就是指最大总质量3.5吨以上汽油车和柴油车。据了解,重型柴油车本市目前共有30万辆,在全市525万辆机动车中占比不足5%,但是,其排放的氮氧化物却占整个机动车排放的50%以上。

自7月1日起,除公交和环卫用途外的所有在北京市销售和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重型车,其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和北京市相关标准规定,重型柴油车(发动机)企业应按照有关要求申报环保目录。公交和环卫用途的重型柴油车继续执行第五阶段排放标准。

同时,环保局表示,凡在2013年6月30日前已购买的(以购车正式发票日期为准)和已从外省市转出迁往本市的(以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转移登记日期为准)国三标准重型车,可继续办理环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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