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北京交通拥堵的状况,从2010年12月23日,北京开始实行“摇号购车”政策。初步统计,2011年北京新上牌车数量比2010年减少60万辆左右。
这一措施貌似符合减少上路车辆的初衷,但却催生了不少“怪现象”:
部分已有车的家庭会本着“抢占资源”的心态再继续摇号购车,尽管第二辆甚至第三辆车除了“占号”的用处外,并无太多用武之地,而另一部分没有车可用的家庭刚性需求得不到满足。有人连续14次“不中”,有人抱着试试看的心理,资金尚未到位,却初次摇号就“中了”。
“摇号过程是公正的,没摇中就是没摇中。”――对于这种说法,全国人大代表李荣杰并不认同。他认为,“摇号”是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但为确保公平,还应在制度上加以完善。
例如,针对部分摇号者“中签不购车”浪费指标的现象,尽管目前有措施规定“个人或单位需在获得指标6个月之内办完”,但对于弃号者并无任何约束或处罚性措施。一些人建议,对于这种情况应采取“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摇号”等方式加以限制。“同时,在摇号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向无车家庭倾斜,先满足刚性需求。”李荣杰代表说,“一个家庭三到四辆车,严重占用了公共资源,也破坏了公共服务均等化。”
他建议,对于新老摇号者,也可区分对待,如在号池中限定70%给参加摇号6个月以上者,30%留给新参加摇号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