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记者获悉,据兰州市财政局计划,将从明年1月1日起,对全市156个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所收款项全部上缴财政,不再由管理单位自行支配使用,并要求停车场必须给司机开具统一票据。而那些由社会其他投资主体投资建设的经营性停车场,收取的停车费则继续使用原来由地税部门提供的税务发票,纳入地税部门管理范围。
据介绍,目前,经兰州市交警支队停车场管理所正式批准设立的机动车停车场共计1321个,可提供156279个泊车位。其中,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城市道路临时停车场,而由各驾服中心管辖的政府公共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则有156个。
据介绍,目前,经兰州市交警支队停车场管理所正式批准设立的机动车停车场共计1321个,可提供156279个泊车位。其中,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城市道路临时停车场,而由各驾服中心管辖的政府公共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则有15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