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重庆市出租汽车行业在每年夏冬两季出现的季节性加气难问题,重庆市财政局拨付本次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鼓励出租汽车在季节性加气难期间加油运营,以缓解加气压力,提高出租汽车运行效率。
据重庆市运管局介绍,此次燃油补贴为2009年底前投入营运的出租汽车,在2010年营运期间的燃油补贴。按照市政府文件规定,坚持“谁支付燃油费用谁受益”的原则,向补贴对象兑现补贴。
根据文件要求,“当年新增符合油价补贴对象不在当年油价补贴对象范围内”。即2010年享受燃油补贴的出租汽车车辆是以2009年底核定的车辆总数为准,2010年新增出租车不享受本次补贴。
据了解,集中发放补贴时间为2011年8月31日—9月1日,双燃料出租车补贴标准为每台每月补贴270元,对不按规定将补贴兑现给受益者,可以拨打96096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