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于近期公布。
新制定的《杭州市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具体财政补助办法。地方财政补助标准,分直接购买、整车租赁、裸车租赁(不含电池)、电池租赁四种形式。
直接购买整车,插电式混合动力车,电池能量超过10千瓦时的部分,给予2000元/千瓦时的补助,最高3万元/辆;纯电动车,电池能量超过20千瓦时的部分,给予3000元/千瓦时的补助,最高6万元/辆。同时,每辆车还有0.09元/公里的充电补助,最高补助3年或6万公里。如果你打算租辆车,除了同样有0.09元/公里的充电补助外,还能享受整车租赁费用50%的补助,最高每辆不超过1000元/月(补助时间截至2012年12月31日)。
如果只租裸车(电池另租),2011年底前,有裸车租赁费50%的补助,最高每辆不超过1000元/月;2012年,有裸车租赁费30%的补助,每辆车最高不超过600元/月。电池租赁也有补贴(有电池租赁费消费卡,一车一卡),每辆车0.50元/公里,最高补助3年或6万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