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制定电动汽车充电站标准

政府采购信息报 京文 2010-09-06 09:00:20

北京市技术质量监督局负责人近日透露,北京市已在全国率先制定出电动汽车充电站标准,提出了该市建设充电站选址的要求以及充电站的基本功能、充电站的构成以及充电站应符合的技术要求,明确了充电站的施工和验收标准,以确保今年年底前本市能够有一批新建和扩建的充电站投入运营。

按照北京市的标准,一座充电站必须由3台或3台以上的非车载充电机和交流电机组成,它们能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或者电池更换服务,能够在充电的过程中对充电机动力蓄电池进行状态监控,充电站不仅可以充电,还可以更换电池。标准按照服务能力将分为四级,其中,一级充电站的动力存储能量不低于6800千瓦时,或者单路配电容量不小于5000千瓦时,每天可以为200台以上的大型商用车和乘用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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