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5月1日起在全省推行国Ⅲ标准汽油

新华网 侯建森 2010-05-04 09:32:46


5月1日零时起,海南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国Ⅲ标准汽油。

据悉,推广使用国Ⅲ标准汽油能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和提高空气质量,对保护海南良好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示范省和国际旅游岛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按海南省政府要求,4月30日前,海南省各油品经营单位在立式招牌、加油机、发油台、购销发票和提货单的油品标号中加注“Ⅲ”字样;加油站在明显位置摆放“海南省加油站油品质量标准明示牌”。5月1日起,在海南省内销售的汽油质量必须符合国Ⅲ标准汽油的规定要求,同时停止销售非国Ⅲ标准汽油。

海南省商务厅已分别与中石化海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海南销售分公司签订国Ⅲ标准汽油保障供应协议,确保海南省市场需求,防止国Ⅱ标准汽油退市后国Ⅲ标准汽油出现供应不足的问题。另外,本次仅推行国Ⅲ标准汽油,柴油不在其列。

国Ⅲ标准汽油也称高清洁汽油,是以无铅汽油为基础,按照比例加入一种多效汽油清洁复合添加剂构成的,含硫量低,能有效降低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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