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受辽宁省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42辆“多功能洗路车”项目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
整车要求:8吨底盘,欧III排放标准,柴油发动机,型号:康明斯,功率≥132kW,副发动机型号:康明斯,功率≥77kW;应具有清扫、清洗,污水、垃圾回收功能,并具有喷雾降尘辅助功能。
质量可靠性:整车质量保证期≥12个月。
其他:投标必须带样车现场演示:供应商向用户提供办理免征购置费及牌照等相关文件。投标人需要提供样车(2009年5月12日9:30前)到达现场,专家现场检测。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所投货物生产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书或承诺书(包括经营授权、代理授权、售后服务承诺等),特别说明:投标人为所投货物的生产制造厂商的可免等。
标前答疑会时间:北京时间2009年5月5日15时;地点: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五开标室.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09年5月12日9:30,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