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山东车管部门取消办理停驶、复驶业务

新华网 王海鹰 2008-09-28 10:37:44


新华网济南9月27日专电(记者 王海鹰)记者从山东省交警总队了解到,10月1日以后,山东省车管部门将取消办理停驶、复驶业务。

据山东省交警总队政委田玉国介绍,这是根据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做出的调整。他说,目前机动车停驶、复驶业务只与办理养路费停交手续有关,但实际中许多机动车所有人为偷逃养路费,在办理停驶前补领号牌,机动车停驶后仍上路行驶,且长时间不办理复驶,造成各地车辆管理所大量积压收回的机动车号牌。此外,交通部门已通过限定停交养路费期限等方式规范管理,机动车停驶、复驶业务已无实际意义。取消这一业务,可避免群众多次往返车辆管理所和交通部门,更大程度地方便群众。

另据了解,“十一”以后,办理各类机动车登记需登记的事项,也由原来的71项(不包含24项机动车技术数据)减为52项。减少的19项,主要是一些证明、凭证的名称、编号等项目,这将进一步提高办理登记的效率,节约群众的时间。
广告

商机 · 数据 · 参数 · 产品——汽车采购微信服务号搭起买卖桥梁。

汽车采购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