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的委托,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218辆公务车。
该项目分包为:第一包:中等配置轿车14辆;第二包:低配置轿车89辆;第三包:微型面包车35辆;第四包:微型车80辆。
据该项目联系人刘秀岩介绍,投标人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产品的经营或代理资质;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所投产品必须为正品。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书必须在2008年2月1日上午9:00前送(寄)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开标时间:2008年2月1日上午9:00;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三楼开标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