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3日,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接受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局采购的委托代理,将对其所需要的环卫车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据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局项目负责人介绍,此次共采购128辆车,预算金额达到5220万元。
据介绍,此次招标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标出了最高限价,意味着汽车厂商的投标价格不能高于此价格,否则就流标。据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最高限价是在充分调研市场的基础上得出来的。像此类车,生产厂商比较少,如果不设置最高限价,厂商之间很容易形成垄断,导致价格居高不下。此举既保证了厂商能获得合理利润,同时还保证了政府采购的低价格。
参与投标的厂商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者经销代理商,同时不接受被纪检监察部门或其他司法、行政机关认定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或涉嫌违法违纪违规正在被调查的供应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