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省物价局公布山西省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收费标准,这是山西省首次制定此项收费标准。
检测在消费者自愿的前提下有偿进行。具体收费标准为:使用简易工况法检测的轻型车辆(总质量3.5吨以下),每次每辆75元;中型车辆(总质量3.5—10吨),每次每辆80元;重型车辆(总质量10吨以上),每次每辆90元。使用自由加速法检测的车辆,使用滤纸式烟度计,每次每辆30元;使用不透光烟度计,每次每辆30元。该项收费标准从本月起执行至2008年12月,在同一年内按规定二次检测的车辆,按照以上标准,收费减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