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的委托,就扶持经济欠发达地区所需29辆消防车辆采购项目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据悉,本项目共分4包,包1:8吨大功率水罐泡沫消防车辆18辆;包2:大型多功能抢险救援车辆6辆;包3:22米登高平台消防车辆2辆;包4:32米多功能登高平台消防车辆3辆,共29辆。用途为灭火、抢险救援。
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车辆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7年10 月26日~11月12日上午9:00~17:00;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售标书处。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7年11月16日上午9:00-9:30;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11月16日上午9:30;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9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