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委托,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63辆巡查用车采购项目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方先生介绍,本项目共分两个包,第一包,食品监管巡查用车,30辆;第二包,安全监察用车,33辆。
第一包车型需要满足:组装进口柴油发动机;组装进口柴油发动机;直列4缸、直喷、涡轮增压、水冷;排量(L)≥2.4;最大功率(Kw)≥75;废气排放标准欧II以上等条件。
第二包车型需要满足:多点电喷汽油发动机;排量(L):≥2.0;额定功率(kw)≥75;排放标准:国Ⅲ等要求。
投标人可对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必须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达到三个条件: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当年工商年审;投标人是所报价车辆的制造商或其惟一授权参与本项目招标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如是代理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惟一的授权书,且为原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7年9月30日~2007年10月23日,8:30~17:00(办公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1楼。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7年10月27日(周六),9:30;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9楼开标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