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联合省公安厅日前发出通知,决定对省内交通违法罚没收入实行现场处罚和非现场处罚异地罚缴相结合的办法。
据浙江省财政厅介绍,新作出的非现场处罚的违法行为,被处罚人可以到违法行为发生地接受处罚,也可到机动车号牌核发地接受处罚,实行异地罚缴。交通违法罚没收入由银行代收,实行全省统一收缴、统一清分的办法。
本网发布内容已拥有版权或授权。如需转载,须获得书面授权,并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s://www.caigou2003.com)”及作者姓名,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准确性。否则,将追究侵权法律责任。
版权合作邮箱:liuhui#caigou2003.com(发邮件时#换为@)
商机 · 数据 · 参数 · 产品——汽车采购微信服务号搭起买卖桥梁。
汽车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