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采购326辆警用车,具体包括A包:警用轿车(三厢)82辆;B包:警用轿车(三厢)35辆;C包:警用囚车(微型面包)165辆;D包:警用囚车(中型面包)34辆;E包:警用囚车(中型面包)10辆。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张永生介绍,该项目属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主要解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装备问题,汽车项目是其中之一。
据介绍,本项目所采购车辆都是警用改装车,价格在5~18万元之间。所有参与该项目的汽车供应商要先生产出样车,并在评标当天开到现场接受专家评选。
“明后年我们还将分别采购近百台警用车,欢迎广大汽车供应商积极参与。”张永生说。
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相关人士透露,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为:投标方为车辆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合法代理经销商。如为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方开标时须提供该品牌代理协议原件或公证后的复印件。
需要说明的是,已在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通过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可直接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未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需要按照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管理”中“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确认的通知”及“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确认表”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由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综合信息部操作。
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7月20日~8月1日,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为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综合信息部(319房间)。
投标截止时间8月10日上午9点整,开标时间为8月10日上午9:00,开标地点在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第一开标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