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际油价正趋下跌,燃油税改革的时机已逐渐成熟。建议国家加快燃油税改革的步伐,争取早日出台。”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监察厅副厅长孙继业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孙继业委员说,早在1999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的修正案,取消了征收养路费的相关内容,将该法案的第三十六条改为:“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由国务院规定。”但是,直到今天,千呼万唤不出来的燃油税改革犹抱琵琶半遮面,有关部门依旧在收取养路费。这个问题已经成为近年来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不仅不利于公路养护费用负担的公平性,而且有损于国家法律的严肃性。
“燃油税改革,至少有以下4个方面的好处。”孙继业委员告诉记者。
一是符合税费改革的方向;二是符合公平负担的原则;三是燃油税改革有利于节约能源;四是有利于治理公路“三乱”和根治逃费行为
“燃油税改革以后,虽然油价会有一定程度地上涨,但其他收费相应取消,消费者是能够接受的,也符合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符合绿色税收的发展理念。”孙继业委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