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日前发布2006年第100号公告,公布了《2007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07年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41种货物中,新增了汽车(包括成套散件)及其底盘。
自明年3月1日起,国家将对汽车(包括成套散件)及其底盘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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