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国家多个部委的官员出席了以“汽车环保绿色未来”为主题的汽车高峰论坛。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副司长陈林在期间发表主题演讲时称,对现行的《机动车(汽车)强制报废标准》进行修改时一个重大的变化是:对非运营性汽车不再把使用年限作为报废参考指标,更多考量排放和安全技术状况,这对汽车生产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新标准在近期将要上网征求社会意见。
根据中国机动车报废标准研究课题组提交的报告,我国现行报废标准在实施过程中主要以使用年限为主、使用里程为辅的控制方式,目前标准存在六大问题:现行标准与现有法规个别项目不协调;规定的年限和里程需要调整;技术要求及指标体现不充分;部分项目和指标难以操作;车检内容与报废标准要求不一致;对挂车的报废没有作出规定。
陈林表示,商务部修订报废汽车的回收管理办法重点是,防止报废汽车和用报废汽车拼装的汽车上路,今后法规修订的重点是从安全、环保资源再利用等方面综合考虑的,同时考虑零部件的再利用,也要建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中国机械联合会副会长张小虞认为,在汽车回收过程中,现在还没有政府强制法规。欧盟2000年就颁布了废旧车回收指令,要求到2017年整个汽车回收填埋物不能超过5%,2007年就要全面贯彻这一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