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湖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对外公告:取消全部以“鄂O-23”及“鄂O-25”开头的“特殊”车牌。明年1月1日起,路面执勤民警发现继续使用这种号牌者,将收缴号牌,并按无牌无证车辆处理。
据介绍,此次取消的“鄂O”号段,主要集中在金融部门和党政机关,由省公安厅审核发放,涉及车辆821台,其中“鄂O-23”以金融系统运钞车为主,将按属地管理原则,换发普通民用车牌;“鄂0-25”则换发为“鄂A-0S”开头的普通民用号牌。这意味着,除公、检、法、司、国安等政法机关外,湖北省其他任何部门均不再拥有“鄂O”特殊号牌。
据介绍,换牌工作将从9月11日起至11月30日,持续8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