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省卫生厅的委托,对其所需52辆救护车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2、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3、投标人同时应具备:(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含100万)人民币;(2)投标人必须具有投标汽车品牌代理证书;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至2006年7月3日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长沙市人民中路66号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楼7楼704室)
开标时间及地点:2006年7月4日上午9:30时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701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