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先后任广州重型机器厂副厂长、广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标致汽车公司总经理的李跃进因涉嫌贪污公款近221万元在广州中院受审。李跃进庭上承认全部指控,但称“当时并未意识到触犯了法律”。
1997年5月,李跃进在广州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派下,前往广州标致担任总经理,负责公司的全面业务。根据公诉方的指控,在1997年5月至1998年5月间,李跃进和另外四名同伙共同侵吞利用公司工资基金炒股所得的收益48万元。
李跃进当庭承认自己动用了该笔资金进行认购新股活动,但是他声称在他调任入广州标致时,该公司每年亏损过3亿,银行负债超过30亿,公司运营极其困难,因此自己进行认购新股也是为了“为下属谋福利”,他同时表示所得的48万收益自己并没有分得一分钱,只是由他拟订方案,分给了四位下属。
公诉方在昨日庭审上还表示,2005年7月,已经离开国有企业系统,经营一家私人公司的李跃进在被广州市纪委双规后主动前往检察院投案自首,并同时检举了其他涉案人的情况,有立功行为,按照法律可以从轻处理。
本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