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类机动车零配件须过3C认证

成都日报 陈佳 2006-04-26 11:00:12


市场销售的汽车配件将在今年年底扩大3C认证的范围,进一步整顿目前混乱的汽车配件市场。日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关部门表示,从12月1日起,机动车灯具、后视镜等13类机动车零配件列入了强制性产品认可目录,必须通过3C认证才能在市场销售、出口。   据介绍,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已发布公告,从今年12月1日起,汽车零配件产品3C认证将从此前的头盔、轮胎、安全带等产品扩大至机动车灯具、后视镜、喇叭等13类产品。按照规定,汽车零配件企业的产品获得了3C认证之后,才能够出厂、销售、出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目前不少整车企业尤其是合资企业把3C认证作为采购要求。业内人士认为,这就加快了零配件3C认证的速度,有助于整个零配件产品乃至整车产品的质量提升。据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关负责人透露,今后该中心将联合工商等相关部门,对市场销售的配件产品进行检查,并将从源头上“封死”质量不过关产品的出厂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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