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消防支队和厦门翔安区政府联合向厦门一企业集团赠送一部价值约50万元的消防车。这部消防车随即在该集团开始“服役”。
厦门市消防支队支队长汪清波说,这是厦门市首次采取“企业出一点,区政府补一点,市财政贴一点”的方式,筹资购买消防特种车辆。
据公安部消防局一位官员介绍,在我国其他地方也存在多种形式的民间消防组织,有的是群众性的,有的是企业性,这对我国正规的消防部队形成了很好的补充。
政府、企业共同出资发展志愿消防队,是欧美发达国家在发展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参照这种方法,我国的一些地方也在积极探索多种消防组织形式,目前已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