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月底实施国Ⅲ标准 未达标汽车将不准销售

新京报 马力 2005-12-26 11:07:19


北京市环保局昨天(12月25日)宣布,经国务院批准,12月30日起北京将实施机动车排放的国Ⅲ标准(相当于欧Ⅲ),未达到该标准的新车将停止在北京销售,北京成为我国首个执行这一最新标准的城市。 

北京今年要实施国Ⅲ标准,在近一年来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而据透露,北京是在近几日刚刚获得国务院的批准。之前,北京已于2002年实施了国Ⅱ标准。 

市环保局副局长裴成虎介绍,国Ⅱ、国Ⅲ等是对于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污染物的限制标准,随着等级增高,对汽车排放的要求更严格。从本月30日开始,没有达到国Ⅲ标准的新车将不准在北京出售。

除了污染排放量更低外,国Ⅲ标准与国Ⅱ最大的不同是要加装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它可以自动诊断汽车排放的尾气是否达标。昨天发布的通告称,自本月30日起,在北京市销售的新定型车型必须安装OBD,在此前已定型上市销售并通过审核的车型可延迟一年安装OBD.但在2006年12月1日后,未安装OBD系统的新车将全部停止在北京销售。

裴成虎表示,国Ⅲ标准实施后,市环保局和各相关部门将对在本市销售汽车实施排放检查,并定期发布符合机动车排放标准车型目录,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机动车停止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同时加强对市场销售车辆的监督管理,以保证新销售汽车的排放性能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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