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度,江西省宁都县把县直级行政事业单位车辆保险全部纳入统一政府采购,成效显著。主要从三个方面来抓落到实处:
一是早落实。年初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对县直级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的数量及型号进行摸底,并对核定的车辆进行集中统一保险。
二是确保车辆保障性。县采购办对当地具有资格的保险公司中从其保险费标准、服务承诺、质量等综合方面最终确定县人民保险公司为中标单位,并签订保险合同。
三是省支出。县采购办对实行统一车辆保险的险种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和保障车辆安全性的基础上重新核定了险种;该县共投保车辆184辆,比去年保费节省36.5万元,节约率达31.8%,从而有效地缓解了财政及有关单位的支出压力。
(廖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