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关于高铁新城区域消防站消防车设备项目的补充通知(一)
(采购编号:JSCT2015-G-002-A)
由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代理的高铁新城区域消防站消防车设备项目(采购编号:JSCT2015-G-002-A)招标文件做如下调整: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书中
二、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设备清单
标段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一标段 | 18吨以上大功率泡沫消防车 | | 1辆 |
二标段 | 路轨两用消防车 | | 1辆 |
修改为:
二、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设备清单
标段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一标段 | 18吨以上大功率泡沫消防车 | | 1辆 |
二标段 | 路轨两用消防车 | | 1辆 |
★投标车辆应在国内做过强制性认证检测,并提供3C证书原件或相关权威检测部门证明原件(投标文件中需附复印件)。
注:3C证书原件或相关权威检测部门证明原件原件须在开标截止时间止前随招标文件一同递交,逾期不再接收。未提供原件的投标文件,将被废标。
2、招标第七章“评标办法、评分标准” 中(二)技术质量(最高为50分)
修改为:
(二)技术质量(最高为50分)
1、投标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等情况比较(最高为30分):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和功能符合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技术指标若出现负偏离,每负偏离一项最高分基础上扣3分,扣完为止,但技术参数的偏离不得改变该产品的性能和使用;
2、投标设备的整体质量,外观形式等设计情况(最高为3分)
3、投标产品配置的先进性、科学与适用性比较(最高为3分)
4、投标产品市场占有率及品牌知名度情况比较 (最高为3分)
5、投标产品配置的随车备件、随车资料、随车器材情况比较(最高为9分)
(1)随车备件的配置情况,最高为3分
(2)随车资料的齐全性,最高为3分
(3)随车器材的配置情况,最高为3分
6、交货期及安装、调试、验收方案比较(最高为2分)
3、现招标文件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修改为:
接收投标文件时间: 2015年12月4日下午14:00-14:30整(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开标厅(三香路389号)。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2月4日下午14:30整(北京时间),地点: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开标厅(三香路389号)。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内容的,均按此补充通知(一)执行。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