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监护型救护车公开招标公告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监护型救护车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监护型救护车
项目编号:0733-168220842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洋
项目联系电话:010-84865055-17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16号
联系方式:蒋助理 010-6626537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洋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六号京城大厦A座8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监护型救护车
- 项目编号:0733-168220842001
- 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
-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16号
- 招标人联系方式:蒋助理 010-66265370
- 本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
- 本项目预算:人民币720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为:监护型救护车20辆,详见技术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供应商如为军工企业不适用以上情形的,请提供相关情况说明。(2) 投标人应为车辆生产或改装厂家,提供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必须包含车辆生产或改装;投标人应具有车辆改装相关资质。(3) 投标人提供的车载医疗设备需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如适用);(4) 投标人如不是车载医疗设备的生产商,需提供医疗设备生产商对本项目的授权;(5) 投标人必须从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0月12日 16:53 至 2016年11月0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六号京城大厦A座8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六号京城大厦A座8层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0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1月0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六号京城大厦A座8层1号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购买:
发售时间:2016年10月12日至2016年11月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购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六号京城大厦A座8层。购买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文件时未能提供上述有效证件,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向其出售招标文件。
标书发售联系人:赵洋
联系方式:电话:010-84865055-172 传真:010-84865255
联系邮箱:zhaoyang@biddingcitic.com
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元)。文件售后不退,邮购另加100元邮费。若通过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需将相关证明文件发至我公司传真或邮箱,同时将证明文件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发快递至我公司。邮件中需提供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座机和手机)、传真、购买包号(如有)、投标人地址等相关信息,并将付款底单确认件扫描后发至上述邮箱。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购买招标文件手续。招标代理机构将于上述汇款金额到帐后2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文件寄出,时间以寄送时间为准。如未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户 名: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账号(人民币):7110210182600030709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如为军工企业不适用以上情形的,请提供相关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