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中心血站献血车和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PYXZ-2016HW-05)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血站 的委托,对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血站献血车和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PYXZ-2016HW-05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中心血站献血车和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58000元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子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万元) | 采购预算 (万元) | |
单价 | 总价 | ||||
一 | 献血车 | 1辆 | 80 | 80 | 80万元 |
二 | 4摄氏度血库冰箱 | 2台 | 3 | 6 | 9万元 |
血小板保存箱 | 1台 | 3 | 3 | ||
三 | 血细胞分析仪 | 1台 | 6.8 | 6.8 | 6.8万元 |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子包为单位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子包一:如投标人为投标车辆的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商对所投车辆的合法授权函。
3、子包二、子包三:投标人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产品,还应取得所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见参考模版)。
6、在广东地区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携带以上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第1-6项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加盖公章的以下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
(二)子包一提供制造厂商对所投车辆的合法授权函;
(三)子包二、子包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子包二、子包三所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五)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六)《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七)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见附表)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为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表)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10月26日 至 2016年11月14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5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十、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5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10 月 26 日 至 2016 年 11 月 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番禺区中心血站 |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盛泰南路血站大楼 |
联系人:广州市番禺区中心血站 | 联系电话:020-36598830 |
传真:020-86563416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
联系人:章小姐 | 联系电话:020-62323760 |
传真:020-62313719 | 邮编:51061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章小姐 | 联系电话:020-6232376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