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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出台校车服务实施方案

作者: 发布于:2016-04-01 10:32:17 来源:中国甘肃网

   开学了,你家的孩子上学有校车吗?如果没有,为何会没有?如果有,校车是否安全,提供的服务是否规范?来看看甘肃省兰州市政府日前出台的《兰州市校车服务实施方案》如何解答这些问题。

  运营模式:民办学校自主购车自主经营自主定价
 
  据了解,兰州市校车采取“公办学校运营模式”、“民办学校运营模式”两种运营模式。
 
  其中公办学校运营模式将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分片组建校车专营公司。由公司统一购买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条件的客运车辆,专门用于接送学生,不参与其他运营。由物价部门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根据其运营成本,召开运营成本价格听证会,核定学生每学期享受服务的费用。按照市县4:6的原则给予一定的运营补助。
 
  民办学校的运营模式,由学校出资购车,自主经营,自主定价,独立核算,政府适当给予运营补助。
 
兰州出台校车服务实施方案
 
  校车管理:定校、定员、定座、定线、定点的原则接送学生
 
  兰州市严禁使用“三无车”、故障车等没有公安交警部门统一核发的校车专用标识的车辆接送学生。同时在学校门口设立醒目的交通安全警示牌,铺设路面减速设施;在校车必经路段和条件较差的路段,充实警力,加强监控管理;统一核发校车标牌。
 
  要求校车按照定校、定员、定座、定线、定点的原则接送学生,严厉打击超载等非法营运行为。
 
  县区属学校须向当地县区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和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材料。决定批准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
 
  运营原则:幼儿园学生原则上不纳入校车接送对象
 
  据了解,目前,兰州市乘坐公交车上学的6万人,乘坐校车的约1.1万人;幼儿园幼儿共有5.6万人,乘坐校车的0.9万人。
 
  根据规定,兰州市近郊四区和远郊三县一区(红古、永登、榆中、皋兰)以及兰州新区的中心城区中小学生鼓励乘坐公交车或步行入学,低年级学生由家长护送。幼儿园学生原则上不纳入校车接送对象,确需使用车辆集中接送的,应使用幼儿专用校车。
 
  农村小学生2公里以内,初中生3公里以内的学生鼓励其步行上下学。农村中小学2公里以外的学生可纳入校车服务,有条件的学校尽量在校寄宿,以减少交通风险。高中学生不纳入校车服务对象。
 
  校车行驶:校车应统一着黄色的车体外观颜色
 
  校车外观颜色应统一着黄色,在车辆两侧应统一粘贴校车标牌,校车标牌应当载明本车牌号码、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停靠站点、跟车照管人及其联系电话等。
 
  同时,校车应配备统一的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携带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校车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在行驶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的线路行走,在规定的停靠站点停靠,严禁超员、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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