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_政府采购_评标结果公示_偃师市城市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
偃师市_政府采购_评标结果公示_偃师市城市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
受偃师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对偃师市城市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开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偃师市城市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
谈判编号:偃公采【2016】009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次招标于2016年11月23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登载了招标公告。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年12月16日
评标地点:偃师市首阳新区浙江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评标委员会成员:符克信、徐长青、姚信、张惠娟、 韩宇峰
评标结果
第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15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12万元
第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烟台海德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49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49.8万元
四、本次评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偃师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3838806919
联系地址:偃师市华夏路18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苏女士
联系电话:0379-60865286 15737921118
联系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1206室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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