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水罐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YLYG201611108)的综合评分法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2-02 11: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源市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紫金县公安消防大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于2016年12月02日就紫金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水罐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YLYG201611108)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将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 采购项目编号:HYLYG201611108
二、 采购项目名称:紫金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水罐车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00万元
四、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 中标供应商名称:新兴重工三六一一(武汉)特种装备厂
法人代表:吴敏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61号
请中标供应商务必于30日(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内带齐有关文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招标文件中《中标服务费承诺书》的承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六、 中标标的:
七、 评标日期:2016年12月02日
八、 评标地点:河源市河源大道北218号四楼
九、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负责人黄 琦 、成员 黄志育、张志海、许建青、陈 鑫 。
十、 评审意见等资料(综合评分法):
备注: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十一、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紫金县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人地址:紫金县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62-799500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源市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河源市河源大道北218号四楼(如家快捷酒店正对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762-3169928、387199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2-3375916
E-mail:hylyzb888@126.com
3、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黄小姐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762-3169928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需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附件:《标的》
《招标文件》
一、 采购项目编号:HYLYG201611108
二、 采购项目名称:紫金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水罐车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00万元
四、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 中标供应商名称:新兴重工三六一一(武汉)特种装备厂
法人代表:吴敏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61号
请中标供应商务必于30日(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内带齐有关文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招标文件中《中标服务费承诺书》的承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六、 中标标的:
序号 | 中标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中标金额 | 服务要求 |
1 | 消防水罐车 | 详见附件 | 1辆 | 详见附件 | ¥1980000.00 |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7天内交货安装完成并交付使用 |
七、 评标日期:2016年12月02日
八、 评标地点:河源市河源大道北218号四楼
九、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负责人黄 琦 、成员 黄志育、张志海、许建青、陈 鑫 。
十、 评审意见等资料(综合评分法):
投标人名称 | 是否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 | 商务与技术得分(60%) | 价格 得分 (40%) | 综合 得分 (100%) | 推荐 排名 |
新兴重工三六一一(武汉)特种装备厂 | 是 | 55.20 | 40.00 | 95.20 | 1 |
武汉从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是 | 34.60 | 39.78 | 74.38 | 2 |
湖北征梦启新工贸有限公司 | 是 | 31.80 | 39.68 | 71.48 | 3 |
十一、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紫金县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人地址:紫金县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62-799500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源市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河源市河源大道北218号四楼(如家快捷酒店正对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762-3169928、387199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2-3375916
E-mail:hylyzb888@126.com
3、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黄小姐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762-3169928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需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附件:《标的》
《招标文件》
发布人:河源市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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