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消防车采购项目(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二次)的结果公告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焦作公安消防支队委托,就消防车采购项目(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进行了公开招标,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焦作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采购项目(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16]-174号
三、中标标的的简要说明:一标段: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2辆;二标段: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1辆(详见附件)
四、中标供应商信息
1.中标供应商名称:一标段: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一标段: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南路361号;
3.中标金额:一标段:1670000.00(大写:壹佰陆拾柒万元整)。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胜利 常春茹 李银萍 刘向荣 李亮
六、中标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招标人:焦作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39164351
联系地址:焦作市解放区丰收路179号
2.集中采购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91-3568815
联系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八、无效投标原因:1、沈阳捷通消防车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及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或损益表或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根据招标文件第21页22.7(6)未提供或提供经查验为虚假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的;(7)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的规定未通过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2、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未提供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或损益表或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根据招标文件第21页22.7(7)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的规定未通过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二标段供应商实质性响应不足三家,予以废标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或招标人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点击下载][点击下载]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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