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村支书擅自改警车 小编要以法服人
作者:综合自网络 发布于:2016-01-04 09:55:5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最近,湖南一村支书擅自改装警车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对于机动车哪些部件是可以改装的,哪些是不能改装的?国家单位采购的执法执勤车等公务用车的改装都需要经过那种途径?作为《政府采购网》汽车频道的小编,我有义务告诉大家一些政府采购车辆方面的知识,话不多说,直接上干货!
被擅自改装的警车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滴:
2015年12月30日,一名为“媒体露儿”的网民在自己的微博里说道:湖南省邵东县黄陂桥乡七井、光华、南元三个村庄陆续出现地表塌陷。记者在航拍时,被这个警号为“XJ0017”的人抢遥控手柄,导致航拍机坠落。听村民说,他是邻村的村干部,自己买一辆面的配上警灯,喷上“治安”字样称霸一方……
次日上午,光明网也以标题为《航拍湖南邵东“天坑”协警抢夺遥控无人机坠机》的报道。在媒体披露后,邵东县公安局迅速展开调查并予以回应。经调查核实,黄陂桥乡陈家嘴村于2015年11月购买了一辆五菱面包车用于治安巡逻。购车后,该村在夜间巡逻时擅自装上了警灯,挂上“治安”标识,并在邵阳市保安公司购买了保安服,配置了保安标识。现该车辆警用装置已被公安机关强制拆除。
被擅自改装的警车
小编谨以自己最基础的机动车法律知识告诉大家,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机动车被允许改装包括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二是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三是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除此以外的改变机动车品牌、型号、发动机型号,改变已登记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都属于非法改装。
而对于像警车这样的公务用车的改装更是有着严格的规定,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执法执勤车的采购需要采购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依法竞标,由于是警车等特殊车辆,还要求相关改装车辆厂参与进来,最终完成执法执勤车的正式交付。个人和单位并没有私自改装的权利,可见,黄陂桥乡陈家嘴村私自改装的这辆警车属于违法行为,被强制拆除也算是以儆效尤。
最后小编再列举一些新年干货,大家都擦亮双眼看清楚了,下面这些改装都是非法的哦!
外观的改装:更换车身外观标识、颜色、贴画,开天窗,增加前后杠、行李架、后尾翼及轮胎轮圈、底盘等的升级;
车内的改装:改装车内设施,包括方向盘、运动型座椅的改换和仪表设备及降音材料的增加等;
升级动力系统:对排气管、涡轮等进行改造,利用发动机设计功率和实际功率之间的差距,使瞬间排量增大。
非法改装后会带来很多麻烦,如未经过安全性测试,可能会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增加人身损害;无法正常年检;在事故理赔时,保险公司可以拒赔。2016年,小编希望所有车主都平平安安地开车上路,对于那些汽车狂热分子,改装这件事,还是要谨慎对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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