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制定政策,规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
作者:黄舒旻 发布于:2018-12-14 16:02:21 来源:南方网
12月13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关于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明确了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的组织管理、申请条件、日常监管、测试类型、事故责任认定等事项,助力广州推进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高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水平。
《指导意见》由基本原则、组织管理、测试申请条件、测试申请和审核、测试管理、事故责任认定等部分组成,共12条。其中,广州将在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公室,负责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的统一实施、监督和管理,管理办公室成立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测试工作的评审工作,同时管理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测试申请的日常监管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为鼓励广州智能网联汽车行业发展,《指导意见》提到,对于已在其他国家和地区,或已在国内其他城市开展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测试,并达到一定技术水平的企业,在广州开展测试工作可适用简易程序。
针对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的环节,广州将进行分级管理、分类测试。具体而言,即根据实际道路交通状况及限速情况,对于测试路段实行分级管理,从低到高分为一至三级路段,对于具有不同测试经验、不同测试系统能力的测试企业,可分别允许在不同级别的测试路段进行测试,以确保测试安全。
分类测试方面,广州根据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趋势和行业应用前景,设置了不同类别的测试,如载客测试、远程测试、编队行驶测试等。对于不同类别的测试,测试规模、测试路段、测试限速、测试要求等也有所区别。广州市交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简易程序、测试道路分级管理、多种测试类别等新措均为广州独创。
下一步,广州市将认真按照《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的监督管理与服务工作,支持智能网联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各种场景、各种类型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加快智能网联汽车的成熟及正式应用。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