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27家新能源车企业暂停新品申报
11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公告(2018年 第61号),根据《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令)、《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2〕34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特别公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第1批)》予以公告。
对于被特别公示的企业,暂停受理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能源汽车新产品申报。申请移出特别公示的企业,需通过39号令《准入审查要求》的考核。
据悉,此前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了《关于对拟上报<特别公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第1批)>企业清单进行公示的通知》,通知表示,拟将停止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12个月及以上的企业名单(按合格证上传数量统计)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当时名单共有30家企业,公示后最终进入名单有27家,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山东丽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在公示名单中,但移出了最终名单,也就是说,他们仍具有新能源汽车新产品申报资格。
附件:特别公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第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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