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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新政 新能源汽车停车或有优惠价格

作者: 发布于:2016-08-11 18:06:55 来源:合肥在线
  近日,省物价局等4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我省将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建设停车设施。停车收费鼓励按照交通拥堵状况来调整,同时鼓励对短时间停车和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实行优惠。
 
新能源汽车2.jpg
 
  社会资本参建 停车设施可自定收费
 
  据悉,新建的停车设施主要包括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两大类,这两类停车设施如何收费都将由经营者依据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收费标准。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除外。
 
  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停车设施,要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选择社会投资者。具体收费标准由政府出资方与社会投资者遵循市场规律和合理盈利原则,统筹考虑协议确定。各地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成本、供求变动等因素,及时调整收费标准。
 
  停车也将有“阶梯式”收费
 
  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表示,我省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抑制不合理停车需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有效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与公共道路资源利用。对短时间停车和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实行优惠。
 
  对不同区域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应当根据停车供需状况差异,并考虑道路路网分布、公共交通发展水平、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划分不同区域,实行级差收费。对供需缺口大、矛盾突出区域可实行较高收费,供需缺口小、矛盾不突出区域可实行低收费。对城市外围的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停车设施服务,应当实行低收费。
 
  对同一区域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要区分停车设施所在位置、停车时段、车辆类型等,按照“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制定差别化服务收费标准。要适当扩大路内、路外停车设施之间的收费标准差距,引导使用路外停车设施。
 
  对交通场站等场所及周边配套停车设施服务,鼓励推行超过一定停放时间累进式加价的阶梯式收费。要根据不同车型占用停车资源的差别,合理确定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要合理制定停车服务收费计时办法,逐步缩小计费单位时长,加快推行电子缴费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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