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能源车骗牌照将进信用平台
作者: 发布于:2016-05-03 14:46:26 来源:澎湃新闻网
凡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助资金、专用牌照额度和专用营运额度的,一经查实,将给予追缴补助资金等处理,相关失信信息将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上海市经信委表示,凡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助资金、专用牌照额度和专用营运额度的,一经查实,将给予追缴补助资金等处理,相关失信信息将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4月29日,记者从上海市经信委获悉,根据《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上海新能源汽车购买申请操作细则已于日前正式出台。
市经信委强调,申报单位应对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产品一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助资金、专用牌照额度和专用营运额度的,一经查实,将给予追缴补助资金、注销专用牌照额度和专用营运额度等处理,相关失信信息将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委托第三方现场抽查充电设施
操作细则明确,上海市经信委与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推进办”)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受理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设立或授权的销售公司(以下统称“新能源车厂商”)及其车型备案登记申请,完成备案的新能源车厂商及车型等相关信息将及时在上海市经信委、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网等网站予以公布。
车型通过备案并公示后,新能源车厂商可通过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备案及补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申请《上海市新能源汽车产品信息确认凭证》(以下简称确认凭证),每车一张。申请流程如下:
(一)新能源车厂商在管理系统内上传意向用户基本信息及车辆合格证;
(二)市推进办汇总意向用户基本信息并发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信息中心,每周一次;
(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信息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情况至市推进办;
(四)市推进办审核车辆合格证并通过管理系统将意向用户核查情况反馈至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
(五)经新能源车厂商授权的充电设施服务商帮助通过审核的意向用户建设自用、专用充电设施并及时通过管理系统上传充电设施现场照片等资料;
(六)新能源车厂商上传用户充电设施信息及《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登记证明》;
(七)市推进办委托第三方进行充电设施现场抽查;
抽查通过后发放确认凭证,单一企业累计购买10台以上(含10台)车辆的需经申请、相关评估后再酌情予以发放确认凭证。
今年起对新能源车厂商及车型实行备案登记
根据《暂行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上海对申请《上海市新能源汽车产品信息确认凭证》、财政补助政策支持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及其相应车型实行备案登记,原《上海市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备案指南(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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