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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车辆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02 11: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采购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的委托,对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车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2招标范围


  

1.2.1 招标编号:KSCG201604008


  

1.2.2 招标内容:车辆采购(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序号


  

采 购 商 品


  

数量


  

单位


  

1


  

8吨压缩式垃圾车


  

1


  


  

2


  

2吨城市道路清扫车


  

1


  


  

1.2.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安装调试到位(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时间)。


  

1.2.4 交货地点: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用户指定地点。


  

1.3质量要求


  

1.3.1 投标车辆符合国家工信部规范要求,并提供生产公告


  

1.3.2 投标车辆国家税务总局免税要求,并提供国家税务总局“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资料证明


  

1.3.3 投标车辆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证书);


  

1.3.4 投标车辆必须是符合中国交通法规要求,须提供实物图片和该生产厂家的用户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应载明所售产品名称、类型和型号等);


  

1.3.5投标车辆要符合使用地气候条件及燃料标准。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货物及服务内容的供应商;


  

1.4.2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3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厂家,也可以是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投标人为经销商时应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1.4.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本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含修理厂、配件库)


  

1.4.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1.4.6同一品牌规格的产品,仅能由该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委托的经销商唯一一方参加投标。如发生两个或多个投标人采用同一品牌规格的产品投标时,招标人只接受最低报价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投标;


  

1.4.7投标人为用户代办车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登记费由招标人负责);


  

1.4.8 按昆监管委发【20132号文规定提交投标人廉政承诺;


  

1.4.9 投标人(供应商、受让人、竞买人)等交易当事人应在领取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竞卖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采购、出让、竞卖)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中选、成交)资格。


  

1.4.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采购预算:640000元(陆拾肆万元)。


  

1.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采购文件的获取:      
  2.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04-29 16:12 至 2016-05-13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2.2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3.投标文件的递交:      
  3.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05-20 09:20。
  3.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光盘:地址 石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发布公告的媒介: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联 系 人:昂俊华
  联系电话:0871-67711439
  
  代理机构: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春城路底老机场货运路聚钛节能大楼
  联 系 人:张丽萍
  联系电话:13888722677
  
  监督部门:石林彝族自治县招监办
  联系电话:0871-67746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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