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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新能源可降低平均油耗

作者:张小莎 发布于:2013-04-09 10:32:4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 产业新走势

    3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联合发布《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自2013年5月1日起实施

     按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要求,到2015年和2020年,我国乘用车产品平均燃料消耗量分别降至6.9升/百公里和5.0升/百公里。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3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该办法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的核算范围、核算主体、核算方法等内容做了明确规定。

    据悉,在我国采用"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是一种全新的评价体系,这一管理体系的实施将促进传统汽车与新能源汽车的协调发展,推动汽车产品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

    新评价体系推动汽车节能减排

    目前,我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乘用车单车产品节能管理体系。而就国际来看,多数汽车工业大国是以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为核心,以此引导和推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此次《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的发布,意味着我国也将采用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这是一种全新的评价体系,是我国汽车节能管理模式从单车管理到企业管理、从单体目标管理到整体节能目标管理的重大转变。" 工信部在对该办法的解读中表示。

    平均燃料消耗量的计算方法为:乘用车企业的各车型燃料消耗量与各车型所对应核算基数的乘积之和除以该车企所有车型核算基数之和。值得注意的是,国产、进口乘用车将统一管理、分别核算。

    "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政策的建立与实施,对于我国汽车行业技术进步,促进传统汽车与新能源汽车的协调发展,促进汽车产品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将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解读文件中如此表述。

    新能源汽车再受政策鼓励

    面对"石油资源紧缺"与"大气环境污染"这两大问题,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是多数国家的选择,虽然在推行过程中面临着资金、技术等瓶颈,但目前来看,我国对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支持力度在不断加大。

    作为与燃料消耗量紧密挂钩的新能源汽车,工信部等5部委联合发布的《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对其也实施了优惠、鼓励的措施,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纯电动驱动模式综合工况续驶里程达到50公里及以上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的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实际值按零计算,并按5倍数量计入核算基数之和;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低于2.8升/100公里(含)的车型(不含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按3倍数量计入核算基数之和。

    悉数当下国家或地区对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利好政策:减免车船税、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资金补贴、在车辆限购城市购买新能源汽车不需摇号等。此外,政府采购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也发挥了相应的政策性功能,去年,11部委带头试用纯电动车作为公务车,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业内专家指出,随着一系列鼓励政策的出台,新能源汽车将迎来蓬勃发展。

    法规链接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 第十五条 为鼓励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品,在统计企业达到国家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的情况时,对企业生产或进口的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纯电动驱动模式综合工况续驶里程达到50公里及以上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实际值按零计算,并按5倍数量计入核算基数之和;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低于2.8升/100公里(含)的车型(不含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按3倍数量计入核算基数之和;其他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按实际数量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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