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汽车网_汽车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贴上“我是公车”的标签

作者:希 文 发布于:2011-11-09 17:3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受公务用车专项治理的影响,青海省级党政机关要求从10月10日起,除公检法司等执法单位已经喷涂明显工作标识的执法车辆,所有公务用车都要在车辆挡风玻璃上统一张贴公务用车标识,此举是为了“正式亮明身份、阳光运行,严禁公车私用,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为了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青海省还规定,公务用车标识样本、公车号牌、车型、使用单位、监督电话等情况要在青海新闻网、省政府门户网站、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网站长期公示。省监察厅、省财政厅分别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从严进行查处。
  
  长期以来,社会大众对于政府部门车辆使用多有诟病,认为政府部门采购豪华车、公车私用等,影响了政府形象。虽然这其中也有大众对政府部门的一些误会,但政府部门长期以来“神秘”的行为更加加深了人们对其的不良猜测,像各种数据很少公开,政府的一切行为和资料都要保密等。
  
  给政府部门蒙上一层神秘面纱未必是一件好事,公开一些数据和资料反而能使事情简单化。今年国家要求各个政府部门在网上公开“三公”经费,虽然在网上也有各种热议,但大部分还是以赞扬为主,认为政府部门迈出了透明办公的步伐,值得肯定。另外,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相信社会群众的监督能避免不少腐败行为的产生,何乐而不为。青海省给公务车亮明身份的做法给政府部门使用公务车加上了一个紧箍咒,让某些人不能再任意公车私用,不能超标采购车辆。其实只要公务车都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来采购和使用,是否贴标识已无关紧要。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