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革
作者: 发布于:2016-05-26 16:15:40 来源:百度百科
2014年7月16日,《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下发。按照新方案,中国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标志着公车改革正式启动。
按照新方案,中国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指导意见》中提到,对于各个级别的车补标准,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那么由此来看,地方厅局级、处级和科级及以下每月车补标准上限分别为1690元、1040元和650元。
公车改革的实质,是要取消官员职务消费中的“公车特权”,这种特权的载体是公车,如果取消了作为特权载体的公车,也就取消了特权本身。所以公车改革的关键,就是要大幅度削减公车数量,确保绝大多数官员和普通公务人员无公车可坐,无“公车特权”可享。而大幅削减公车数量的关键,就在于严格执行取消一般公务用车的规定,把以往用于控制公车消费和惩治公车腐败的人力物力,转而用于严格控制公车数量,严惩违规购置公车和官员向其他单位“借车”的行为。只有公车数量大幅度削减下来,监管公车和惩治公车腐败的成本和难度才能越来越小,公车改革才能真正获得成功。
公车改革接下来最关键、最困难的工作,就是要按规定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除外),最大限度减少公车数量。这项工作分为两个层面,一是通过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从严格执行预算的角度卡住公务用车支出的“咽喉”,严防公权机关和所有财政拨款单位违规购置、使用公车;二是国有企业、公有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也要大力推行车改,大幅度减少公车数量,对官员向公有企事业单位和私营企业“借车”须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当按索贿、受贿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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