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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货界定需相关部委统筹监管

作者:葛胜征 发布于:2010-03-19 09:51:3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业内不仅对“进口价格”具体如何计算认识不一,而且具体由谁来界定国货以及如何界定生产成本比例大家也有不同看法。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政府采购是由财政部门监督管理的一项事业,因此对国货界定行使主要职能。但也有声音表示,具体到相关的进口价格数据以及专业人员的熟练程度,海关总署更适合国货的界定工作。而也有人认为国货界定也与商务部及国家发改委有直接关系。
  
  具体到汽车产业,有专家指出,在2005年我国就由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制定了《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行监督管理。但自我国加入WTO后,该《办法》与WTO相关规定有相悖之处,因此2009年该《办法》被废止。
  
  而有业内人士表示,对于国货的界定,进口价格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而此前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四部委曾经联合管理过汽车部件进口,因此国货的界定也可由四部委联合执行。
  
  统筹监管很必要
  
  汽车一直是多头管理的产业,对于国货界定标准中生产成本的界定,也涉及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税总局等重要政府部门。但到底由谁来具体执行目前没有定论。
  
  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徐焕东就认为,具体到汽车产业由于涉及很多政府部门,需要相关专家研究后,才能确定到底是由谁来对国货进行界定。
  
  业内人士认为国货界定的监管部门应该包括财政部。这种观点也得到了大多数自主品牌汽车企业的认可,他们大都表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是财政部,所以国货的界定也离不开财政部的监管。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国货界定肯定不是一个部门能够完成的。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管立新则表示,国货界定肯定要由主管部门来统筹监管,但目前到底谁是主管部门,汽车行业格外复杂,可以交由几个部门组成的联合小组执行。
  
  四部委管理进口零部件多年
  
  事实上,在2005年我国发布的《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中,曾经明确过相关部门对进口零部件进行各方面管理。
  
  该《办法》第六条规定,海关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商务部、财政部按照本办法规定对构成整车特征的进口汽车零部件实施管理。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财政部成立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海关总署,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整车特征国家专业核定中心接受海关总署委托,负责对进口零部件是否构成整车或总成(系统)特征进行核定
  
  不过,由于与WTO冲突,该《办法》2009年被废止,管理小组也因此解放。
  
  对此,海关总署装备局相关人士认为,关于国货的界定管理,与之前进口零部件的管理有类似之处,可以把这项工作交由之前的管理小组来执行。
  
  上海大众大用户经理谭云也表示,可以由之前的小组继续执行国货界定,首先他们有经验,而且还不用增加新编制。
  
  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曹银发认为,国货的执行部门比较复杂,应该由相关部门讨论后决定。
  
  也有人认为,国家税务总局对产品生产成本相关数据比较了解,也应由他们参与国货标准的界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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