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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清单遭遇三大尴尬

作者:雷伶俐 发布于:2009-07-02 10:18:5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到第四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公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实施三年,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了各地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对汽车环境标志产品的采购情况进行了了解,同时采访了不同时期“环保清单”的入围企业,发现“环保清单”的制定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急需明确和完善,这使得“环保清单”陷入了尴尬境地。
  
  准入门槛过低 不能体现优先
  
  在第四期“环保清单”中,汽车产品入围趋势呈一片欣欣向荣的大好光景,几乎所有的主流企业和车型都进入了这批清单,专家指出,我们在为汽车企业致力于环境保护工程取得的优秀成绩叫好的同时,也应该回头反思当市场上所有的汽车产品都进入清单后,优先采购是否还具有实际意义。
  
  据了解,2005年10月更新的轻型汽车认证标准中,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和装备水平,提倡汽车企业在设计和生产过程中考虑零部件的回收、车内空气污染控制、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以及采用清洁生产工艺。认证中心会重点审查轻型汽车的尾气污染物排放、燃料消耗量、离合器是否含石棉等三项指标。
  
  环保部环境认证中心产品部副部长陈轶群告诉记者,今年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过程仍然沿用以往的认证标准。
  
  在越来越多的汽车企业开始重视环境标志产品的认证后,车型的生产环节被注入更高的环保标准,并朝着国际化的标准提高。从而,在标准没有改变的前提下,汽车行业符合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标准的产品日趋增多。
  
  专家认为,尽管曾经的“环保清单”对汽车行业在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绩,当所有的车型都能轻易通过环境标志产品的认证时,政府优先采购就不具有推动行业发展的实际意义了。制定清单和进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有关部门仍应该不断提高认证标准,保证政府优先采购“绿色产品”的有效执行。
  
  新产品受歧视 阻于清单外
  
  与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过期而不能享受“环保清单”政策优惠同病相怜的是,新上市车型在来不及赶上清单公布日期的情况下,也无法享受政府优先采购。某厂商认为,这是“环保清单”对新产品的歧视,尽管清单是动态更新,但一年多才公布一次的清单,使得许多新车型失去了享受优先采购政策的机会。
  
  据了解,“环保清单”是从国家认可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中选取确定的。但是有环境标致产品认证证书却并不代表能进入“环保清单”。因而,即使针对没有来得及申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车型,允许随时补充申请,但一旦错过清单公布日期,就会丧失一年以上的优先采购时机。
  
  对于这种现象,很多地方政府采购中心都根据当地的情况制定了应对政策。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王跃进介绍,在山西省汽车协议供货全省联动公开招标评标过程中,设置了绿色环保产品政策加分项目,其中绿色环保产品的加分为4分,在“环保清单”内的产品可获得4分加分,而拥有环境标致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可以获得2分的加分。
  
  这样的加分形式,使未进入“环保清单”的绿色产品同样也能获得政府采购的支持。这种评标方式在许多地方都有使用。
  
  协议供货 “清单”影响力有限
  
  尽管汽车企业对于“环保清单”进行了积极响应,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在汽车领域得到了很好的推广,但专家认为汽车行业“绿色风行”的局面不能完全归功于《意见》,至少不能完全归功于政府采购的支持。
  
  根据记者对各地实际采购情况调查分析,发现受“环保清单”影响而优先采购的公务车很少。《意见》第八条中规定,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未按上述要求采购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财政部门视情况可以拒付采购资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实际上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基本没有。
  
  因为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对公务车采购实行协议供货的组织形式,加强绿色环保产品采购的政策在各地协议供货招标中都有体现,只是当车型入围后,采购人具体采购的车型并不受“环保清单”的影响。
  
  某汽车厂商大客户销售负责人表示,“环保清单”只在公开招标的时候能够体现优先采购的优势,而企业之所以积极参与环境标志产品认证,除了响应政府对绿色环保产品的生产的号召外,更重要的是“环保清单”为企业带来的绿色品牌效应。为树立更健康的品牌形象,在政府采购市场中赢得更加良好的口碑,成为汽车厂商在“环保清单”中竞相追逐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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