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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调整 导向意义重大 高端公务车要严格控制

作者:雷伶俐 发布于:2008-08-22 10:48:2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据了解,此次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具体包括:一是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3.0L以上至4.0L(含4.0L)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在4.0L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二是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1.0L(含1.0L)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


消费税调整将使大排量车销售火爆的场面受到影响。

   从调整内容可以看出,此次调整主要是针对3.0L以上的大排量以及1.0L以下的小排量乘用车,通过抑大扬小达到节约能源的意图十分明显。此次调整将对国内大排量车尤其是进口大排量车的消费带来较大的冲击,而对小排量车的消费将产生一定的扶持作用。分析人士认为,目前销售量占公务车市场最大比重、排量在1.0L以上3.0L以下的车型,在这次税率变化中并未作调整。
  
  因此此次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对公务车采购市场的导向意义要大于实际意义。
  
  大排量SUV受影响最大
  
  记者采访了部分地方采购办负责人,皆表示,消费税上调影响最大的应该是大排量SUV的采购市场。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陈志仁认为,此次消费税调整直接影响最大的就是3.0L排量以上的SUV采购,不少供应商都表示消费税上调之后必然影响相关汽车的价格上涨。陈志仁表示消费税的调整不仅仅是一项政策,更是一个声音和方向,是限制大排量汽车采购的风向标。
  
  根据国家政策导向,浙江省早在今年上半年对于已经进行限制的SUV采购标准做了进一步调整,排量限制从4.0L调整至3.5L,MPV的排量也于今年限定在3.0L以下。尽管公务车配备标准没有关于SUV排量的限制,但不少地方政府也已自行拟定了SUV的采购标准,“抑大扬小”的政策导向被贯彻执行。
  
  对于大排量SUV的限制并不是绝对的,陈志仁分析,像今年地震这样的特殊灾情要求有关部门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大排量SUV作为工作专用车,而诸如地震局、水利部这样的特殊部门对大排量SUV也将会有特定的需求,政府将针对特殊用车的采购进行特批,只是审批会更严谨,流程将会更为复杂。
  
  高端公务车要严格控制
  
  消费税对3.0L以下公务车采购的实际影响并不大,专家认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大排量公务车的限制促进了中级公务车市场的增长,采购人受到既定预算的限制会将采购计划调整,从而转向对中级公务车的采购。
  
  由于这次税费调整主要集中在一大一小两端市场,对于生产厂家而言,真正用来走量的利润来源产品并未受冲击,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无论是上海通用、广丰、广本或是南北大众、东风日产等企业都表示,1.6~3.0L排量的产品规划不会受消费税调整影响。“即使受到影响,也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企业完全可以消化这部分成本。”相关厂家人士称。
  
  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黄卫认为,消费税的调整主要是为了限制大排量汽车的生产和销售,目前公务车市场的主要构成部分在排量为1.6~2.5L区间,而3.0L以上的高端公务车采购数量本来就不多。
  
  黄卫分析,消费税调整之后,高端公务车的价格上涨会导致采购数量的下降,在年初就已经制定的财政预算已经限定了采购经费,在经费不足的情况下,采购单位就需要改变采购计划,在减少高端公务车采购的同时,没有价格变动的中级公务车市场的采购量自然就增加了。
  
  同时各地采购相关部门也纷纷表示,消费税调整后将更加严格控制高端公务车的采购。
  
  经济型车受益
  
  消费税的调整给车市带来了冲击,而公务车市场格局也很可能因此发生改变,经济型车将迎来新的市场契机,成为采购热点。
  
  专家分析,消费税的调整从实际意义上来说,对整体公务车市场撼动不大,尤其是政府采购的主流车型,几乎没有受到什么影响,但是这项税收政策的出台将是一个更为明确的风向标,就是鼓励采购小排量公务车,这将成为未来几年中公务车市场的大方向。各地采购官员关注到了这点,企业也关注到这点。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陈志仁认为,应对消费税的调整有2个途径,一是在大排量公务车涨价后选择排量稍低的经济型车采购,这样可维持原预算采购数量;二就是减少采购数量,今年的预算决定了采购人不是改变车型选择就是减少采购数量。陈志仁表示,供应商应该捕捉到政策导向的信息,加大排量较低的经济车型的研发,应对政策带来的市场变化。
  
  而市场嗅觉敏感的厂商早已开始布局经济车型市场,一汽丰田今年在二三级公务车市场主推经济车型卡罗拉,赢得了很好的市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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