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反垄断规范市场秩序
作者:范亦婷 发布于:2014-12-22 17:01:20 来源:北青汽车
今年3·15前夕,汽车维修市场的乱象再次引起业内的关注,通过立法约束整车制造商垄断汽车后市场零部件价格的呼声越来越高。6月,商务部正式宣布对国内汽车市场上潜在的垄断行为进行调查。7月末,捷豹路虎官方正式宣布下调部分进口车型售价,此举率先拉开了各品牌降价的序幕。之后,奥迪、梅赛德斯-奔驰、克莱斯勒等纷纷下调零配件价格和进口车售价,以此回应国家反垄断举措,但部分品牌并未因主动降价而逃脱责罚。
8月13日,湖北武汉4家宝马经销商因存在垄断行为被罚合计162万元,成为今年我国对汽车领域开展反垄断调查开出的首张罚单。8月20日,国家发改委又再宣布,对日本住友等8家零部件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约8.3亿元,对日本精工等4家轴承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约4亿元,合计罚款约12.4亿元。该处罚成为我国反垄断部门迄今为止开出的最大罚单。9月,一汽-大众奥迪也收到了2.48亿的罚款,这是迄今为止针对整车企业最大金额的反垄断罚单。
对于这场“轰轰烈烈”的反垄断行为,有业内人士表示是“雷声大雨点小”,没有落实到根本。但不可否认的是,经过一番反垄断调查,一些进口车型的价格已有所下降,整车维修保养时所用的零配件价格也有下调,汽车市场的秩序将被逐步规范化。
汽车经销商品牌销售备案叫停
8月1日,工商总局的一纸公文将始于7月的反垄断行动推向高潮。这一份名为《工商总局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明确指出,将从10月起停止已经实施十年的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
停止实施备案工作后,从事汽车品牌销售的汽车经销商(含总经销商),按照工商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公告提到,此举是为了“依法强化对汽车经营行为的监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之前,关于汽车品牌销售的规定主要依据2005年4月1日实施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办法》实施的十年里,奠定了我国汽车销售的基本模式,也对汽车行业产生了深远影响。但是长久以来,由于汽车厂商和经销商的地位严重不匹配,两者因关系紧张而产生的问题也经常出现,为此业界一直呼吁对《办法》进行修改。
《公告》的出台,被喻为是一场即将到来的汽车销售渠道的变革:传统的4S店只销售单一品牌模式将被打破,即一家4S店未来或可出售多个品牌汽车。
多数人认为,经销商的商业运作模式短期内不会产生颠覆性变化,但它标志着汽车作为流通商品,将会越来越顺应市场需求。但不同类型的汽车经销商将面临不同的处境。比如,由于政策松绑,在汽车市场总体供大于求的背景下,单一品牌或地域的汽车经销商将遇到更为激烈的竞争;而对多品牌、多区域的大型汽车经销商而言,其在车源和营销网络方面具有优势,则将面临更多的发展机遇。
平行进口车合法化
2014年8月底,上海市政府官网发布《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2014—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提出推动自贸试验区内“平行进口汽车”政策试点,建设“平行进口汽车”展示、体验等综合性展示交易平台和综合维修中心。方案指出,上海自贸区将为平行进口车提供售后保障,未来平行进口车也可享有“三包”等售后服务。
10月,工商总局叫停汽车经销商品牌销售备案工作,业内人士认为,这也为平行进口汽车的全面合法化打开了政策之门。
11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进口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进一步优化进口环节管理,加紧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这一举措也正式让一直游走在灰色地带的平行进口车有了合法身份。
该试点实际上是为了打破进口车市场垄断,而其客观的增长空间也让地方政府看到发展的机会。据悉,如果试点成功,上海将在自贸区范围内兴建大型平行进口汽车自营店,负责多品牌综合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平行进口车的合法化将给市场上现有的豪华车价格带来冲击?有关人士表示这种可能性较小。因为平行进口车的特点是小批量、特种用途以及自用性。即便是在其引进后,还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检测、认证,这会带来成本的增加,使其价格优势相对减弱。而且也没有一个制造商希望把平行进口车规模搞大,这种“丢西瓜捡芝麻”的行为将使主渠道受到影响。
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
今年,新能源汽车频频迎来利好政策。7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对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包括进口)的纯电动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部门将抓紧制定公布车型目录。
据悉,目前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减免购置税之后,新能源汽车将能够在获得财政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购买成本,提高对消费者的吸引力。目前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能获得中央财政最高每辆6万元的补贴,试点推广城市也普遍给予同等补贴额度和上牌优惠。
北京市政府出台的《北京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中显示,北京购买新能源车的补贴与国家相一致,除了插电式混动车型不在补贴范围内,其他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1:1的比例确定补助标准,但国家和北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不过考虑到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国家补助标准将逐年递减。按照2014年2月国家发布的通知,2014年在2013年补贴标准基础上下降5%,2015年在2013年补贴标准基础上下降10%。
购置税的减免与购车补贴确实能吸引消费者对新能源车的关注及购买,但个人充电设施安装困难、公共充电设施不普及等因素仍旧是新能源车推广的拦路虎。如果政府能加强这一方面的推广,那新能源车将迎来销售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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