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出口一场终将走向品牌塑造的战役
作者:第一财经周刊 发布于:2014-11-07 09:51:17 来源:第一财经周刊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贸易协调部主任许海东表示:“近十年来,中国品牌汽车企业的品牌意识逐步觉醒,在走出去的战略规划中,主机厂都按照自己的战略进行了长远布局,开始塑造自己的品牌形象。这样能缓解恶意价格战。”
1985年,台湾知名作家柏杨曾在《丑陋的中国人》一书中写到,“三个日本人做生意,好,这次是你的,下次是我的。中国人做生意,就显现出中国人的丑陋程度,你卖五十,我卖四十,你卖三十,我卖二十。所以说,每一个中国人都是一条龙,但是三个中国人加在一起,就成了一条猪、一条虫,甚至连虫都不如。因为中国人最拿手的是内斗”。
这一观点很多国人不服,认为柏杨丑化中国人,但却常常有事例来验证。
最近的事例是“南、北车并购事件”。10月31日晚间,南、北车发布“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称,中国南车和中国北车拟筹划重大事项,双方股票自2014年11月3日起继续停牌。这一重大事项被外界猜测为“南车北车合并”。合并缘由则是,为了避免双方在海外市场的恶性价格竞争。此前有媒体报道,在去年的阿根廷城轨车辆竞标中,中国南车以低于北车近50%的价格,杀入后者的“势力范围”阿根廷,最终南车凭借121万美元的价格优势,拿下此次竞标。
南、北车“自己人”在海外市场进行价格厮杀、互挖墙角的事例并不鲜见,几乎每个行业在出口的初级阶段都曾遭遇过,汽车行业也不例外。前几年,不少汽车企业说到“走出去”,都感叹“不怕见老外,就怕见老乡”。
清华大学汽车产业与技术战略研究院院长赵福全也在最近的一次会议上表示,“现在很多自主品牌车企出口的时候连共用一个集装箱都不愿意,更不要说抱团合作,都是单打独斗”。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贸易协调部主任许海东告诉中国工业报记者:“最近几年,汽车出口‘价格内战’有所好转,但这种现象还是存在。由于出口车型较类同,出口市场也较接近,在产品特性、品牌特性不突出的情况下,彼此之间的价格竞争还是不可避免。”
政策法规协调很难企业品牌意识是关键
面对汽车出口国内企业之间的价格战,曾有不少人呼吁,通过政策性法规来规范或通过行业协会建立协调机制,建立良好的出口秩序。
许海东表示:“对此政府很难协调,尤其在价格方面,管得太具体也不现实;行业协会更没有这样的权利来约束企业。只能说从行业自律、企业自律方面来呼吁。”他认为,这是我国汽车企业“走出去”必须经历的初级阶段。
确实,2012年我国汽车出口突破了百万辆大关,但在核心技术、国际化经营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而且由于高度重叠的目标市场和目标出口国,汽车出口在海外市场上还存在一定的同质化竞争和无序竞争,中国品牌企业之间的“价格战”从国内打到国外便是其直接表现。
从出口目标国来看,目前,我国汽车的出口市场多集中在阿尔及利亚依、俄罗斯、智利、伊朗、秘鲁、哥伦比亚、埃及等发展中国家,中国车企在这些市场属于“低头不见抬头见”。 从出口产品来看,乘用车出口车型多集中在1.0~1.5L的小排量市场,主打“低价格、性价比的优势”,这些市场经过前几年的出口以后,逐步饱和,出口企业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价格战”不可避免。
“但也应该看到进步之处。近十年来,中国品牌汽车企业的品牌意识逐步觉醒,在走出去的战略规划中,主机厂都按照自己的战略进行了长远布局,开始塑造自己的品牌形象。这样能缓解恶意价格战。”许海东说。
许海东认为,从最初的货物贸易,走向塑造差异化的品牌形象,走进欧洲、北美等成熟汽车市场,这是我国汽车出口的必由之路,也是当下汽车出口结构调整的重点所在。
“经过初级阶段后,很多企业会更为理性地对待出口业务,大家会重视自己的品牌形象和出口效益,不会再随意降价,价格战可能就会逐渐消失。”许海东说。
向近邻日、韩学习“走出去”抱团取暖
提到汽车企业“走出去”,中国品牌汽车实际上有先例可循,那便是我们的近邻,日本与韩国。
从公开资料来看,在汽车出口的初期(70年代末,80年代初),韩国推行“汽车合理化计划”,制定汽车专车种生产政策,要求汽车生产厂家从国际轿车市场需求的特点出发,研制生产出有自身特色、受国际市场欢迎的轿车。
而日本汽车企业,不管是整车企业,还是零部件企业,在走出去之时也更多倾向抱团取暖。
一个已知的例子是,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东盟各国政府逐渐放开了对外资企业的各种限制,三菱汽车公司作为日系企业的代表向东盟各国提出了汽车关税同盟计划,其基本内容包括:加入协议的企业从协议国家其他协议企业进口零部件,关税减半;协议成员企业跨成员国零部件进出口免税。通过这一计划,各汽车企业避免了多国重复设厂,加大了地域集中优势,削减了成本。
“日本整车企业在海外市场之间,存在着一些默契。这种默契包括了品牌的差异化、目标市场的差异化,相互之间不会打起来。”许海东说。
日本零部件企业之间的同业者联合更是业界知名。今年国家发改委对12家日本企业开出的罚单书也验证了这一点。如其中的两份处罚书显示,三叶和电装曾通过会谈和邮件形式对雨刮器价格进行协商,并就报价达成协议;三菱电机曾与竞争企业频繁进行双边或多边会谈,或以电话、邮件联系,互相交换价格信息,进行价格协商。
“日本零部件企业之间通过联合同业者,可以使得竞争对手的零部件供应商长期维持某个较高的价格区间,使自己的利润空间最大化。”一位业内人士分析。
当然,车企间彼此协商价格受到反垄断法规制约,但这里面“同业联合”的精神却值得推崇。至少对中国品牌整车企业和汽车零部件企业来说,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不“自相残杀”应该被视为自律底线,能在共用物流、共建厂房、共用零部件、合作开发共性技术上实现“抱团取暖”则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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