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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第三阶段油耗标准"即将实施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4-10-20 16:43:3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10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五部委下发《关于加强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4年11月1日起执行。以前争议较大的"国家第三阶段油耗标准"终于开始实施落地,且执行时间早于先前乐观预计的2015年1月1日,充分显示了国家主管部门对降低汽车燃油消耗,促进节能减排的决心。

  《通知》共六条,明确了对油耗超标企业的惩处措施。其中,对平均燃油消耗量超过6.9升/百公里的乘用车企业,将进行公开通报;对于上一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不达标的乘用车企业,暂停受理超标车型新产品《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申报。《通知》还明确了对上一年度平均油耗超标企业将暂停审批新、扩建产能,加强海关通关审核、进口检验、生产一致性核查等。企业每年需强制性向工信部上报上一年度平均油耗,不达标者需要提交改善计划承诺书。

  《通知》对油耗超标企业惩罚措施的严厉程度,超市场预期。业界人士预计,在2015年度,不排除有更严厉的处罚措施出台或罚款规定出台,强制约束乘用车落实完成节能减排目标。(腾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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