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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执法执勤用车采购实务论坛发言纪要

作者:修霄云 王巍 发布于:2012-01-18 10:16:5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图为第七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执法执勤用车采购实务论坛现场。 摄影/牛锡武

    座谈嘉宾

    最高人民检察院器材装备处处长:谢鸣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龚原通

    河北省公安厅装财处政府采购科科长:阎迎康

    山东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主任:王沛

    江苏省检察院装备处处长:朱新民

    标准应从实际出发 不宜一刀切

    检察机关每年的办案需求车辆很多,占器材装备较大比例。据了解,2004年检察机关出台了系统内部的公务车配备标准,并按照地区来划分配备标准,例如有些发达地区,以及办案需求较多的地区,在车辆配备上会有所增加。最高人民检察院器材装备处处长谢鸣表示,通过多年的积累,检察机关的车辆配备无论在数量还是质量方面有了很大提升。

    2011年,财政部出台了《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分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这对规范全国的执法执勤用车有很大的积极意义。

    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原则上配备排气量1.6升以下、价格12万元以内的轿车,因工作需要可以配备排气量1.8升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实际上,因为工作性质的不同,各个系统的执法执勤用车有很大区别,即使同一个系统对车辆的需求也不一样。谢鸣举例说:“有些地市一个检察院10个人,但一年下来案件并不多,10个人配3辆车显然不需要,而有些发达地区的检察院办案需求很多,10个人配3辆车又不够。”

    另外,现在的犯罪越来越智能化,检察机关也需要与时俱进,表现在车辆上就是现在只有囚车不行了,还需要侦察车、取证车等等。实际上,现在大部分检察机关的车辆数量不够,质量不过硬。

    谢鸣建议,执法执勤车的配备标准不要一刀切,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保留一定的幅度和弹性。

    2012将是公务车采购大年

    “ 过去一年,可以说是汽车的小年,因为相关政策的原因,例如双‘18’标准的影响,公车专项治理的影响,导致去年的车辆采购相对较少。”山东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主任王沛建议,企业应该宁丢利益不丢市场,应该有更高的战略眼光,政府用车的示范效应强烈,虽然在政府市场暂时损失一些利益,但是对于整体的带动是有积极作用的。

    据了解,山东省车辆采购一般占到采购总量的1/30,虽然去年是小年,但是山东省省本级还是完成了2亿元左右的车辆采购。王沛认为2012年将是公务用车的大年,原因是目前限制的是公务用车、领导用车,但是例如公检法司、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采购量依然旺盛。除此之外,各大系统用车还起到维护国家稳定的作用,所以在车辆配备上不能减弱。

    另外,国家正在倡导文化下乡建设,文化车的需求量也在增长,王沛举例称:“2011年山东省采购了大量文化下乡用车、电视转播用车、校车。”

    提到校车采购,王沛表示,校车事故的频发,已经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政府一定会在校车的建设上有所作为,山东省在去年已经开始关注并采购了大批校车,以确保孩子上下学的安全。

    执法执勤车是刚性需求

    “2011年,河北省公安系统采购主要集中在上半年,共通过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采购各类车辆3700多辆。”综合各采购情况,河北省公安厅装财处政府采购科科长阎迎康总结出以下特点:

    一是品牌相对集中,偏重于成熟车型,排前三位的是捷达、桑塔纳、志俊,分别占采购总量的33%,18%,11%,由此可以看出警用车辆需求偏重于性能良好,性价比高、故障率低、服务便捷等成熟车型。

    二是公务用车的比例相对下降,执法执勤用车比例相对上升。警用巡逻车、通讯指挥车、刑事现场勘察车、技术侦查车等执法执勤活动用车占整体采购总量的70%,成为警用车辆采购的重头。

    三是执法执勤用车采购受制于车辆编制,双“18”政策出台以后,公安部又印发了《公安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公安机关执法执勤用车按照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执勤用车分别核定编制。其中,市县级公安机关和省级一线实战单位采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参照公安机关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在统筹考虑交通、地理、气候、地方财力等因素的基础上,根据执法执勤任务需要,进行核定。同时,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还针对工作需要适时推出一批“1818”系列的专用车型,但由于目前公安部相关正式文件还未下发,受车辆编制因素制约,从2011年下半年,河北省公安系统暂停了车辆采购业务,一定程度地影响了执法执勤车辆采购和使用。

    今后一段时间内,公安机关对执法执勤用车的需求是刚性的,同时随着《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和《公安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正式出台,阎迎康认为公安机关执法执勤车辆采购将逐步实现四个转变。

    一是受编制影响,由注重数量向注重质量转变。

    二是受排量价格的影响,可能由合资品牌向自主品牌转变。

    三是市场竞争和研发能力的影响,可能由民用车型向专用车型转变。

    四是环保因素影响,今后节能环保车型或新能源车型的采购比重将有所增加。

    车企应注重品质和售后服务

    影响公务车采购趋势的因素有很多,2011年的公务用车专项治理贯穿了一整年,对采购人、采购单位、供应商都会带来影响。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龚原通表示:“2011年车辆采购量并不大,大约采购了1000多辆公务车,资金在2亿元左右。很长一段时间,车辆采购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另外,国家出台的公务车配备新标准,对车辆价格、排量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车辆采购肯定会产生影响。”

    供应商是政府采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政府采购需要优秀的供应商,政府采购越发展,供应商就越重要。对于2012年,龚原通认为实行集中批量采购是整个政府采购的大背景,不但对采购机构,对于供应商也会提出新的要求。供应商如何在质量、服务、价格等方面作出应对,将会直接影响其在政府采购市场的表现。“汽车企业想要在竞争中取胜,应该注重品质和完善售后服务体系。” 龚原通说。

    商用车、越野车采购标准待细化

    据了解,在国家出台新的公务车配备标准后,江苏省检察院就按照新的“双18”标准进行采购。但是关于商用车的采购,却遇到了困难。

    江苏省检察院装备处处长朱新民表示,按照江苏省相关文件规定,商用车也将按照“双18”标准进行采购,而实际上,如果按照新标准配备,肯定不能满足用车需求,所以去年检察院并没有采购商务车。

    遇到困难的不仅是商务车,越野车采购也出现了类似问题。越野车的采购标准同样控制在1,8L、18万元以内,普通的机要通信用车控制在1.6L、12万元以内。“江苏省公、检、法、司都是按照这个标准执行。排量价格的下探给我们的车辆采购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由于检察院用车有着频率高、强度大等特点,所以对于车辆的性能和品质格外看重,在新标准的背景下,朱新民建议各汽车企业能多生产符合新标准的车型,并在此基础上,提高车辆品质,发动机性能,例如生产带“T”车型,以供各采购单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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