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专家澄清:汽车排污费非全国性政策
源头澄清:汽车排污费并非全国性政策
目前仅京深在研究,何时出台尚未确定
■本报见习记者 岳 伟
国庆节前,一则《政府正论证汽车排污费》的新闻引起了媒体关注,据该报道称,“北上广深”四座城市将作为第一批试点城市。但昨日,透露该新闻的当事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向《证券日报》澄清,上述报道误解了其原意,“汽车排污费是北京与深圳两个地方政府在做,并非全国性政策。”
为此,记者向北京市发改委有关负责部门进行核实,该部门负责人表示,政府的确正在论证汽车排污费的可行性,但何时出台现在还未定。
据了解,2009年,北京市就传出或将考虑征收汽车排污费的消息,但未见进一步推进。今年6月份,北京市政协召开常委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提升首都空气质量的建议案》,共19项内容。市政协建议,通过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老旧高排放车区域限行以及征收机动车排污费等手段,控制在用车强度。
但以什么为依据征收,上述北京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会发布征求意见稿,或采取听证会的方式,再做定夺。”
不过有消息称,汽车排污费将按照排气量征收,即排气量为1.0以下、1.1―2.0、2.1―3.0、3.1―4.0,4.1―5.0,分别按不同额度的税费征收。
深圳市交警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徐炜也在早先表示,为了控制汽车保有量的过快增长,推广新能源汽车,根据深圳市政府公布实施的《深圳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决定在2012年年底前,研究制定按传统燃油车排气量征收排污费。
但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认为,汽车排污费不能操之过急,需要公平、合理制定征收标准。“汽车排污费按排量征收,存在较大争议,每个人车辆的使用时间和路程都不同,所以对城市拥堵和大气污染的影响也是不同的,按排量征收好比一刀切,每个人都要支付同样费用,有失公允。”他建议,应将汽车排污费纳入油费中,根据加油次数和频率收取相应的费用。
- 江苏省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机电设备、数控车床更正公告
- 鄢陵县水质检测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银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银川市行政中心2016年维修改造项目---屋面防水及地上停车场、直燃机烟道维修改造公开招标更正公告2号
- 衡水市水务局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车辆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新乡县古固寨镇祥和社区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管网、停车场铺装及绿化工程变更公告
- 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市售车用油品及添加剂质量专项抽查政府采购项目第三包:市售油品质量摸底更正公告
- 江西恒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东湖区大院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纯电动封闭式道路清扫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HXZB2016-004-04】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